“放弃过一门”,可以不击球吗?
2004年《门球竞赛规则 裁判法》一书中第20、36页中的“击球员不应拒绝击球”与“允许放弃过一门”在执行中是有矛盾的。我看到的执行过程是:裁判员呼号后,击球员进入开球区并握球举起,示意 放弃过一门;裁判员(默认)呼下一号;····。其他地方的执裁如何?也是这样的吗?
“允许放弃过一门”,是否可以 不击球?击球员应该击球,但可以不过一门,或过了一门出了场外。这样才是遵守规则,尊重裁判。
元 素 论 元素是组成事物(物质的或非物质的)基本成份,是认识事物时必需分析到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