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队员姓名及击球顺序、替补队员。 *在队长的号码上划圈。如果队长是替补队员,则在替补队员1上划圈。 (3)决定先攻与后攻队伍。 (a)裁判员组织“挑币”,猜中方队长挑选先攻还是后攻(见规则第五节第二条
*填写队员姓名及击球顺序、替补队员。
*在队长的号码上划圈。如果队长是替补队员,则在替补队员1上划圈。
(3)决定先攻与后攻队伍。
(a)裁判员组织“挑币”,猜中方队长挑选先攻还是后攻(见规则第五节第二条);另一方队长挑选替换席。
(b)先攻与后攻队伍确定以后,记录员按照击球顺序名单,将击球队员的顺序写入记录表中。
两队互换击球顺序名单。
(4)确认击球顺序,检查器材(见规则第五节第三条)。
(a)裁判应将两支参赛队伍列队,根据记录单检查击球顺序与球号。
(b)检查比赛器材。
(5)检查服装。
裁判员必须检查队员服装(见规则第四节第三条)。
(6)比赛中注意事项。
裁判员应在赛前向教练员、队员说明基本条件以及赛事有关的特殊规定(见规则第四节第四条)。
(7)检查以后,裁判员组织比赛双方相互介绍和致意,并准备开始比赛。
2、比赛准备完毕
(1)比赛开始时场上人员的站位。
(a)裁判带领两支参赛队到开球区。赛前应有足够的时间给两支参赛队进行赛前热身。
(b)主裁、副裁及记录员站位如图2所示。
(c)组织参赛队员在开球区列队,请教练和替补队员到替换席(见规则第一节第五条)。
*比赛双方的替换席由赛事行政人员安排。
*一般地,记录员应站在比赛线以外。
3、比赛开始(见规则第六节第三条)
(1)“开球”口令。
当宣判比赛开始时,主裁面向开球队员,并呼号“开球”。
4、比赛结束
(1)“比赛结束”口令。
主裁接到“时间到”的通知后,应立即跑向场地中间并宣判“比赛结束”。在时间到时:
(a)如果先攻方队员仍在比赛,待相应的后攻队员完成该轮击球时,比赛结束。
如果相应的后攻队员已经完成撞柱、界外球或缺员,则先攻队员完成该轮击球后比赛即结束。
(b)如果后攻队员仍在比赛,则其完成击球后即比赛结束。
如果“时间到”的通知与主裁的呼号下一轮比赛同时发生,主裁的呼号优先。
5、得分确认与判定胜负
(1)确认得分。
主裁从记录员处接受记录表并确认得分。
(2)判定胜负(见规则第七节第一条)。
(a)主裁组织参赛的两支队伍在预定地点列队,根据得分情况宣判获胜队伍。
(b)比赛双方赛后致意后,主裁应让双方队长在记录表上签名确认比赛成绩(见规则第四节第二条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