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球的位置统一由球静止时状态决定
林静风闲
众所周知,在门球的现行规则中,球的位置有时候由状态决定,有时候则由过程决定。
例如,界外球进场是由状态决定的:界外球进场时,球体已经进入比赛线,但由于场地原因,球又滚动(或晃动)出比赛线外,静止时停在比赛线外,则认定为界外球未成功进场,成为第一次离开比赛线处出界球。但是,界内球成为出界球则是由过程决定的:击打或闪击界内球,球体已经离开比赛线,但由于场地原因,球又滚动(或晃动)至比赛线内,静止时停在比赛线内,则认定“球出界”,该球成为第一次离开比赛线出的出界球。
再如,球由球门后向球门前运动,是否越过球门线成为门前球,是由状态决定的:球由球门后向球门前运动,球体已经越过球门线,但由于场地原因,球又滚动(或晃动)至球门线后或压在球门线上,则认定该球未从球门后运动到球门前。但是,球由球门前向球门后运动(过门),是否越过球门线,则是由过程决定的:球由球门前向球门后运动,球体已经越过球门线,但由于场地原因,球又滚动(或晃动)至球门线前或压在球门线上,则认定该球已经从球门前运动到球门后,判定过门有效。
这种球出界、球进场、球过门、球成为门前球等分别由过程或状态决定的规定给裁判执裁带来了困难,也为场上发生争执埋下了祸根。很多时候球的存亡、得分命悬一线。球“晃动”了一下,如果按“过程”判定,究竟是否晃动出了界?究竟是否晃动越过了球门线?极难判断,即使裁判全神贯注,也往往不易觉察,裁决也难于被双方接受。
为了方便裁判执裁,减少竞赛双方在球体位置上可能发生的争执,建议修改规则相关内容。球的位置统一由球静止时状态决定。
规则这样修改以后,球过门时,无论是否发生过球体已经从门前越过球门线这一过程,只要球静止时,没有越过球门线,则该球过门不成立。球从界内向界外运动,无论是否发生过球已经越过比赛线这一过程,由于场地原因,只要球静止时停在比赛线内,则该球属于界内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