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门球竞赛规则 (4)
时间:2009-05-30 23:04来源:门协网 作者:林静风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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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当两队得分相等时的胜负判定 1、两队得分相等时,按以下顺序判定胜负: (1)撞柱多的队获胜。 (2)当撞柱数相等时,通过三门多的队获胜。 (3)当撞柱数和通过三门数都相等时,通过二门多的队获胜。 2、根据
二、当两队得分相等时的胜负判定
1、两队得分相等时,按以下顺序判定胜负:
(1)撞柱多的队获胜。
(2)当撞柱数相等时,通过三门多的队获胜。
(3)当撞柱数和通过三门数都相等时,通过二门多的队获胜。
2、根据上述仍不能判定胜负时,按以下顺序进行同分决胜:
(1)比赛结束后,球员按1到10号的顺序站成一排,依次击球通过一门,成功通过一门多的球队获胜。
说明:●如果在比赛结束时有缺员,不能补充队员。
(2)如果仍不能决出胜负,则1号和2号队员分别通过一门决定胜负;仍不能决出胜负,则3号和4号队员分别通过一门决定胜负……依此类推直到决出胜负。如果有一方缺员,则轮到另一方相应队员时只要过一门该队即获胜。
3、如果根据本款1不能决出胜负,也可以不执行本款2的方法,直接判为平局。
说明:●根据比赛的性质,可以由组委会决定是否判为平局。
三、全队满分
某队得25分为全队满分,并按以下方法判定胜负。
1、当先攻球队率先获得25分,待下一号的后攻队员完成击球后,比赛即告结束,并判定胜负。
2、由于先攻队员击球造成后攻队率先获得满分,待该队员完成击球后,比赛结束,并判定胜负。
3、由于后攻队员击球造成先攻队率先获得满分,待该队员完成击球后,比赛结束,并判定胜负。
4、当后攻队率先获得满分,比赛结束,并判定胜负。
说明:●两支队伍都达到25分,胜负则根据本条第二款之2、3来决定胜负。
第八条 弃权行为
一、弃权
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该队即被认为弃权,判对方获胜。
1、球队宣布放弃比赛。
2、球队在比赛开始时少于5名队员。
二、拒绝比赛
裁判员宣布继续比赛,而某方拒不执行时,判该方拒绝比赛,对方获胜。
三、非法上场
当球队中有无资格参赛队员上场比赛,即被视为“非法上场”,判对方获胜。
说明:●有参赛资格的队员是指在参赛队伍名单中,符合参赛要求,而且比赛开始前经过确认。
●国内比赛弃权、拒绝比赛和非法上场均判对方队15:0获胜,个人得分计为5 3 3 2 2,国际比赛由组委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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