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比赛进行期间,队员、教练员、裁判员以及经过允许的人可以进入自由区。
五、替换席
1、替换席设于自由区内。
2、替换席内应为队员、教练员准备座位。
说明:●自由区的大小以及替换席的设置由比赛组委会决定。
六、附属设施
1、记分牌应设在场地上队员和观众便于观看的位置。
2、记分牌的设置应视场地情况而定,但不能影响比赛。
说明:●记分牌的设置位置由比赛组委会决定。
第二条 器材
一、球槌(见图3)
1、球槌由槌头和槌柄组成,呈T字形,重量及材质不限。
2、槌头长18-24厘米,材质坚硬,原则上为圆柱形。
3、槌头两端面为击球面,直径为3.5~5厘米。
4、槌柄长50厘米以上,固定在槌头的中间,槌柄可以是弯曲的。
二、球(见图3)
1、球是由合成树脂制成的质量均匀的球体,直径为7.5厘米(±0.7毫米),重230克(±10克)。
2、球分红、白两色,每场比赛红球、白球各5个,共有10个。红球标白色奇数号码,为1、3、5、7、9;白球标红色偶数号码,为2、4、6、8、10。号码大小为5×5厘米,标在球面对称的两侧。
三、器材的审定
正式比赛使用的器材必须经国家体育总局审定合格并有中国门球协会的认可标志。
第二章 球队
第三条 球队的组成
每支球队由5名正式队员及3名以内替补队员组成,其中1人担任队长。
每支球队可有1名专职教练员。如教练员兼任队员,则应包括在队员名额之内。
第四条 教练员和队员
一、教练员的职责
1、统领全队,并对全队的言行负责。
2、指定队长、申请替补队员、申请缺员比赛。
二、队长的职责
1、队长代表全体队员,也应对全队的言行负责。
2、选择先攻、后攻或替换席。
3、提交击球顺序名单。
4、比赛结束后在成绩单上签名。
5、队长可按照以下要求向裁判员提出询问:
(1)询问的提出只限于事发的当时,答复后不得追问。
(2)提出问题时要谦恭有礼。
6、当教练员不在场时,队长应代行其职。
说明:●无论教练员是否在场,队长均可以被授权代行其职。
7、当队长不能行使其职责时,必须指定一名队员代理队长,并报告裁判。
三、服装
1、参赛队员必须在胸前佩戴表明击球顺序的号码标志,号码不得小于10厘米×10厘米,字体不限。
2、教练员须在胸前或手臂佩戴表明身份的标志。
3、队长须在左臂佩戴表明身份的标志。
4、同一队的所有队员须统一着装。
说明:●根据比赛的目的、级别以及每场比赛的程序不同,可以禁止没有按规定统一着装的队伍或队员参赛。
5、教练员和队员都必须穿运动鞋。
说明:●鞋底应是平底的,且不能有损坏场地的附属物。
6、队员身上不得带有可能妨碍比赛的附属物。
四、教练员和队员的基本守则
1、应懂得并遵守门球比赛规则。
2、必须接受裁判员的裁决。